1月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为“奋力夺金:知识产权和体育”。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对体育知识产权保护十分关注,记者了解到,今年全国两会他带来了相关建议。
王俊峰认为,目前我国体育知识产权等权利的确立和保护存在严重困难,相关法律缺失现象十分显著,主要是体育作品本身尚未得到著作权法明确确认。此外,体育赛事主办方授予媒体赛事直播权利、市场开发权利等缺乏法律依据,导致各赛事市场比较混乱。
针对上述主要问题,王俊峰认为亟待立法保护体育知识产权等权利,并对正在修改的著作权法和体育法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在修改著作权法时,把艺术体操、花样游泳、花样滑冰、团体操等具有独创性和可复制性的体育运动项目,列为作品进行著作权保护,并适当调整著作权人、表演者等定义和相关权利。第二,在修改体育法和著作权法时,借鉴《奥林匹克宪章》,将赛事直播授予权明确规定为赛事主办方享有的无形财产权,并具体规定处罚尺度。第三,在修改体育法时,明确规定体育赛事主办方具有市场开发权利,为制止和处理隐性营销、不正当竞争等行为提供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报记者 冼小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