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外开放中展现知识产权大国担当
2018-05-25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2018年4月10日,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对此,外资企业有要求,中国企业更有要求。他强调,我们鼓励中外企业开展正常技术交流合作,保护在华外资企业合法知识产权。同时,我们希望外国政府加强对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主旨演讲向世界申明了中国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也阐述了全球化背景下构建全球规则、遵循全球规则,平等保护知识产权的深刻必要性。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建立和不断发展起来的,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实现了从无到有、由被动到主动的“质”的转变。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我国法制建设重新起步,初步建立起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体系;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主动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相继修改了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经历多年来的不断调整,我国目前已经建起了一个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制度,加入了世界几乎所有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是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维护者、参与者、建设者。
中国知识产权法制的完善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历经了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地位、职能逐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也经历了一个从弱到强的转变。例如,我国在专利制度构建之初,每年专利授权量仅有数万件,全国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每年只有几百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企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中国知识产权数量规模呈指数型增长,发明专利申请量、商标注册申请量连续多年居世界第一,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不断趋于高效、集中,司法保护体制不断趋于专业、客观、公正,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已经走上了一条“以我为主”的发展道路。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即将到来的时代,在中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实践的时代,知识产权成为了社会财富的重要来源,成为了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战略资源。全球已有的产业实践证明,高新技术产业是科技革命争夺的制高点,同时也是知识产权的密集区,谁掌握了知识产权,就掌握了产业发展的话语权。从创新转型的内生需求而言,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中国创新发展进程中最重要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更是中国自身发展的需要。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进一步强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第十九届三中全会都作出了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重大部署。这是我们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化市场体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中国“一视同仁、同等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正在不断完善。
知识产权战略是国家发展战略,更是国际竞争战略。当前,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贸易大国,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居世界第二位,马德里商标申请量居世界第三位,2017年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额首次超过40亿元,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知识产权的价值在全球也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可。我们同样需要外国政府加强对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保障中国企业的合法利益。
在研发、制造、贸易全球化一体化的今天,我们应当致力于同世界各国一道构建一个普惠包容、平衡有效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促进合作共赢,实现共同发展。从全球知识产权法制发展格局而言,中国知识产权法制发展的背景、历程和现状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历程更加相似,更加具有参照和借鉴意义。在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宏大愿景下,在建设“一带一路”的伟大倡议下,中国要在对外开放中展现大国担当,在参与、推动乃至引领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制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引领全球知识产权理论体系、话语体系和规则体系构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马一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