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知产审判护佑“智慧之树”果满花香
2018-05-1514:15:56|来源:人民法院报|作者:闫继勇
在创新型省会城市实现跨越发展的脚步中,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作为,将“工匠精神”融入审判工作,坚持以“精耕细作”为主线,以“精品案件”和“普法宣传”为两翼,努力打造知识产权审判“一体两翼”格局,推动了济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跨越性发展。
“精耕于内,外秀于形”。在谈到济南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取得骄人成绩的奥秘时,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永一用了六个字进行概括:“专业、专注、专家”。
打造知产审判“梦之队”
2017年9月29日,济南知识产权法庭在山东济南正式挂牌成立。该法庭实行跨行政区划管辖模式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体系,积极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抓住知识产权法庭成立的良好机遇,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积极探索和完善新型审判运行机制,规范设置业务流程,高起点定位和科学配置审判团队,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制约,知识产权审判实力得到极大的增强。目前,按照新的办案模式,济南知识产权法庭已经建立了由刘军生、李宏军和颜峰带领的3个审判团队,配备了9名员额法官,9名法官助理,9名书记员。在3个审判团队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中,拥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比例达67%以上。
同时,在收案数量连年增长、案件疑难和复杂程度不断加大的现实背景下,济南中院坚持“精耕细作”理念不动摇,眼睛向内,苦练内功,强力打造“精品案件,专家法官”的“梦之队”。在实现从全省审判“数量第一”到“质效第一”的跨越中,该院“6大机制引领”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
一是以制度创新引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为实施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的试点法院,济南中院在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方面,充分发挥自身在知识产权权利认定、侵权比对方面的专业优势,按照“确权——侵权——定罪”的审理思路,对侵犯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作出准确的犯罪事实认定,有力打击了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同时,该院积极推动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管辖的布局调整,目前已有2家基层法院经最高法院批准,成为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跨区域管辖基层法院。
二是以外联机制形成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保护合力。济南中院与公安、检察院开展业务交流沟通,统一刑事司法认定标准;参与全市打击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以及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共享平台建设工作;开展专利行政及司法保护讲座,对侵犯知识产权产品的认定问题给予司法指导。
三是平等保护涉外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济南中院通过加大证据保全力度,方便域外权利人及时有效固定证据;通过贯彻全面赔偿原则,保障域外权利人依法获偿;通过依法保护域外商标品牌,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通过构建知识产权立体保护格局,让域外权利人从中受益;通过把握诉求化解纠纷,促进各方利益共赢。
四是以调研促进审判能力提升。济南中院积极参加国内外的知识产权高端论坛,开拓国际视野。多名法官走进山东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政法学院等大专院校,开办知识产权审判业务讲座。该院还承担了最高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调研课题《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和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调研》。在繁忙的审判工作之余,该院多名法官在《人民司法》《证据科学》《科技与法律》《中国知识产权审判研究》等权威期刊发表论文,并在全国法院学术研讨会等会议上获奖,提高了济南知识产权法官的知名度,涌现出多名能兼办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复合型法官,以及学有所长、术有专攻的专家型法官。
五是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案结事了。济南中院以“法治六进”活动为载体,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组织为依托,做好诉讼与非诉讼渠道的相互衔接,为当事人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
六是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新旧动能转换战略提供司法保障。为进一步拓宽知识产权审判研究领域,济南中院与驻济高校联合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聘请各领域专家组成技术专家咨询委员会,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代办处搭建了司法查控平台,为审理专利案件的财产保全和专利法律状态查询工作开通绿色通道。
十四起精品案例的奥秘
人们对李宏军这个名字也许知之甚少,但他审理的“宏济堂制药”诉“宏济堂连锁”商标纠纷案却是家喻户晓。李宏军秉承“认清历史、尊重历史、传承历史”的审判思路,不仅让两个“宏济堂”达成和解,也促成了一段“同根同源,共谋发展”的商界佳话,审判结果得到了包括两个“宏济堂”在内的社会公众一致认同。
济南中院将“精耕细作”理念作为一条主线始终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2015以来,济南中院坚持案件审理“无缺憾”、“黄金品质”,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776件,审结案件数量位居全省法院第一。
“很多法官都是知识产权审判业务方面的专家!”在谈到这些年知识产权审判取得的成绩时,济南知识产权法
庭庭长田越洋感慨道。她所说的“专家”,正是审判业务上的“庭柱子”、“骨干”,他们所审理的“精品案件”,同时也联系着一个关于“精耕细作”的魅力故事。
法官颜峰就是这样一个“庭柱子”。这位出生于1976年的员额法官,现在是“颜峰审判团队”的负责人。他审理的重庆沃克斯点火枪专利案,既充分维护善意终端使用者的交易安全,又有效引导专利权人打击侵权源头,兼顾了权利人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入选了2016年度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件;另一起德生食品厂诉广州康赢食品公司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体现了在商标侵权诉讼中对于诚实信用原则的应用与贯彻,也入选了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在繁忙的审判工作之余,颜峰还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案例选》等发表论文及案例数篇,并有多篇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在各类评选活动中获奖。
出生于1974年的员额法官、研究生、“刘军生审判团队”负责人、济南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刘军生,曾参与审理了山东省首例植物新品种纠纷案和首例诉前禁令案。他审理的“乾豪公司经营合同纠纷案”,由于准确把握特许经营合同“冷静期”条款内涵,对推动规范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的权利义务、促进特许经营商业模式的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积极意义。此外,他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曹彬诉乾豪公司特许经营合同案、李袁燕诉亿家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案,分别入选2012、2013年度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这个名单可以列的很长。济南知识产权法庭的9名员额法官都有代表自己审判水平的“精品案例”和“代表作”。济南中院大力实施“精品战略”,以“精品庭审”、“精品文书”、“精品案例”这“三个精品”促审判质效提升,先后审理了中国重汽、茅台、东阿阿胶、天猫、小米、西湖龙井、宏济堂老字号等知名品牌案件,微信朋友圈著作权案、点火枪专利侵权案等一大批新类型以及创新适用法律的案件。2012年以来,济南法院先后共有14起知识产权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或被最高法院作为指导性案例予以发布,其中连续6年共有7起案件入选中国法院50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每年入选“山东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审判典型案件”的数量亦在全省法院名列前茅。
讲好知产审判“好故事”
济南法院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均在千件以上,这个数字还在持续增长中。
如何将这些案件的审判“好故事”传播出去?济南中院有他们的理念:“办案就是宣传,宣传就是办案。”
2004年起,济南中院每年都要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市法院审结生效的“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这一做法已经坚持了14年。“每次发布的典型案例,都是驻济各大媒体争相宣传报道的亮点!”一位太阳能制造企业的老总这样说。
2018年4月26日,田越洋一行4人来到济南品牌包装设计龙头企业济南红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走访调研。在调研中,办案法官深入企业生产创作一线,了解包装设计的研发过程,认真听取企业版权保护方面的司法需求,对企业如何进行有效的版权保护进行指导。“雪中送炭!”该公司董事长刘建晖对济南中院知识产权法官的司法服务给出了这样的评价。
寓普法宣传于司法服务中,在司法服务中树立良好的法治形象,多年来,济南中院坚持这一做法,风雨无阻。抓住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进行普法宣传,是济南中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宣传的一大特色。
亲属过生日,济南市民廖某购买了一束鲜花相送,并在朋友圈分享,却引发了一场著作权纠纷诉讼。前不久,济南中院这起“微信朋友圈著作权纠纷案”刷爆了朋友圈,更登上微博热搜榜。济南中院二审认定涉案花束能够作为美术作品中的实用艺术受到著作权保护,但廖某将花束拍照后上传到朋友圈,其受众仅限于特定群体,并未侵犯出售者的著作权,故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该案的判决结果在济南中院官方微博推送后,当天就获得了百万的阅读量。
近年来,济南中院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围绕讲好济南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好故事、好典型、好经验,在全国各级主流媒体刊发了3270余篇(条)报道,拍摄制作了《与智慧同行》《法槌上的梦之独家豆浆机》等一系列微视频和公益广告,同时在《济南日报·法院周刊》《山东商报·拍案法官故事》和济南电视台《现在开庭》开办“济南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专栏”,用典型案例和法官精彩的办案故事来演绎法治精神,努力让济南知识产权审判故事走进千家万户,在扩大办案效果的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社会舆论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