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大增KTV和小超市易遭侵权起诉
来源:江门日报时间:2017.10.22
KTV和小超市易遭侵权起诉
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大增 今年以来蓬江法院收案936件
江门日报记者/朱仑 通讯员/阮锦平李华钟绮敏
记者从蓬江法院了解到,截至2017年10月19日,约8年来,该院累计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356件,审结2055件。其中,截至10月19日,蓬江法院今年收案936件,结案649件。案件收结案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并持续在高位运行态势。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收案数量的持续增加,一方面反映了我市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知识产权总量不断增加,与其相关的案件数量自然攀升;另一方面是权利人提高了维权意识。
蓬江法院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过程中总结出,该类案件具有如下特点:一是案件所涉领域广泛,审理难度大,不仅囊括了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特许经营合同、知识产权犯罪、知识产权行政处罚等各个领域的案件,而且呈现出从实体侵权到网络侵权扩张的趋势,相关案件既包括企业市场经营模式,如“嘉宝莉”商标权侵权案;又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新会“新宝堂”陈皮案;又包括地理标识,如“古井”烧鹅案,等等。二是由于网络技术创新,致使互联网成为知识产权纠纷产生的高发区;三是审理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侵权纠纷。音乐著作权利人对辖区KTV场所提起的侵害著作权纠纷不断增多;在城乡结合部及一些小型超市、商店,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进货渠道及凭证不规范,有的根本没有意识到其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这些小型超市也不断被权利人起诉,如审结的“美的”“三角”电器产品、“五粮液”酒、“七匹狼”服装、“金利来”皮具等商标侵权案;四是被告在举证能力、诉讼经验上处于劣势;五是一部分小型超市经营者因法律意识淡薄,在被诉后未能及时停止侵权,导致被不同权利人重复起诉。
据了解,针对知识产权案件特点,蓬江法院在2013年初实施专业化审判,由民三庭专司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工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该院一方面大胆创新知识产权审判模式,完善调解工作新机制,通过快审快结等便民利民措施,增强了权利人的维权信心。另一方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发挥司法宣传、司法建议作用,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多年来,该院坚持举办“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提升群众和企业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
【典型案例】广州点都德公司起诉江门点都得餐厅
近日,为引导企业增强经营意识和风险意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蓬江法院选取典型案例,利用“珠西智谷”法律服务联系点的平台,到火炬创业园区开展“巡回审判”。辖区企业代表及五邑大学政法学院师生近70人旁听了庭审。
原告广州点都德公司作为“點都德”文字商标和“点都德”图文商标的独占许可使用权人,认为被告江门点都得餐厅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的“点都德”字号及标识与其注册商标构成近似,侵害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请求被告谢某作为江门点都得餐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抗辩认为其对经工商部门合法登记的字号简化使用“点都得”标识,与原告注册商标中显著使用的“德”字相区别,与原告注册商标不构成近似,且原告字号及商标知名度具有区域性,在江门并非人人知悉,被告使用“点都得”文字及标识的行为不构成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或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给原告造成损害,也没有额外获利,无需向原告进行任何赔偿,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双方对案件事实争议较大。
经过一个多小时庭审,法官详细查明案件事实,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