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锋涛资深律师,恒都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时间:2015-03-04
出处: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
江锋涛恒都律师事务所
职位:恒都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资质:资深律师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东大街8号澳门中心7层
一、专业领域
商标、专利、版权、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域名等知识产权诉讼;企业知识产权风险识别及防范、企业专利规划、品牌战略策划与研究、知识产权许可及知识产权投融资等。
二、执业经验
江锋涛律师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已有十五年,曾在业内知名的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并于2013年加入恒都律师事务所。凭借专业的理论知识、深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谈判技巧以及高效的管理能力,江锋涛律师成功协助许多知名企业处理各种复杂的商标、专利、著作权及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其代理的案件多次入选十大知识产权经典案例,在博得客户高度认可的同时,其代理的多件案例均在行业内有着“第一案”的美誉。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江律师平均每年处理一起标的额过亿的知识产权争议纠纷。
三、典型案例
“潍柴”系列案件被选为2010年度山东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入选《中国知识产权报》2010年10件具有典型意义最有影响力的商标事件之一;
“永和”系列案件及其参与办理的“艾礼富”案件入选《中国知识产权报》2011年10件具有典型意义最有影响力的商标事件之一;
“凯赛专利署名权”侵权案被誉为2012年“中国专利第一案”;
2013年代理好丽友食品有限公司诉江苏好丽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入选2014年QBPC年度最佳案例;
“金狐狸”系列案件对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根本目的所需考虑的因素进行评判,获得最高法院的支持,并入选2013年度最高院年度指导案例;
“羊栖菜”案件明确认定通用名称需考虑的公众范围,获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被北京市高院列入北京法院商标疑难案件。
“安琪酵母”案件认定2001年《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同类商品上亦可适用获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
“曼胡默尔”案件明确了突破分类表判断商品类似需要考虑因素,法院判决最终判决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四、服务客户
目前,江锋涛律师为中石化、中医药集团、中国北车、华侨城、华润集团、青岛啤酒、伊利乳业、美的集团、潍柴控股、腾讯、农夫山泉、安琪酵母、养生堂、仁和集团、乐视网、道康宁(DowCorning)、金佰利(Kimberly-Clark)、好丽友(OrionFoodCo,Ltd)、傲胜国际(OsimInternational)等客户提供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争议纠纷解决等法律服务。
五、荣誉介绍
(一)江锋涛律师个人荣誉
“钱伯斯亚太地区行业领导者”——(2015CHAMBERSASIA-PACIFICLeadingIndividual);
“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2015ALB《亚洲法律事务杂志》;
“中国十佳知识产权诉讼律师”——2014年第三届思博知识产权年会;
“中国第三届百强大律师”——2013年第三届中国法商高峰论坛。
(二)江律师带领恒都团队所获荣誉
“2014年度中国杰出知识产权诉讼团队”——2014年第五届中国知识产权新年论坛暨2015年中国知识产权经理人年会;
“中国十佳专利事务所”——2014年第三届思博知识产权年会;
“中国十佳知识产权诉讼律师”——2014年第三届思博知识产权年会;
“最值得关注律所”——2014《亚洲法律杂志》(ALB)“中国法律大奖”;
“中国十佳成长律所”——2014《亚洲法律杂志》(ALB)“中国法律大奖”;
“中国十佳成长律所”——2013《亚洲法律杂志》(ALB)“中国法律大奖”;
“最佳中国知识产权诉讼律师事务所”——2013年第二届中国知识产权聚焦;
2012至2014年度,在《亚洲法律杂志》(ALB)“中国法律大奖”上获得多项提名。
四、主要著作
《恒都知识产权案例研究》,江锋涛、冯晓青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年5月;
《司法中的驰名商标认定——以备案制度为视点》,知识产权战略与事务丛书,第3辑,法律出版社;
《网络证据的认定与公证的注意事项》,《商法》杂志,2015年1月第1期;
《胜诉判决:结束,抑或开始?》,《商法》杂志,2015年2月第2期;
《论商标确权案件中“利害关系人”范围的界定》,《商法》杂志,2015年3月第3期。
联系方式:
恒都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东街8号澳门中心7层
直线:010-57600583
总机:010-57600588
传真:010-57600599
分机:7583
手机:13911226232
邮编:100006
邮箱:hengdulaw@hengdulaw.com
网址:www.hengdulaw.com
监督电话:010-51287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