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泉律师--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刘春泉律师简介
?? 刘春泉,男,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上海外国语大学,有外企工作经历,2010年参与创办泛洋律师事务所。自1999年起致力于研究网络电子商务及知识产权,亦熟悉民航、企业日常法律顾问、外商投资等法律事务。
立法及学术研究:
?中欧信息社会合作项目中方法律专家,参与《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网上商业数据保护办法》、《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等电子商务法律政策研究项目,曾参与多项立法起草小组或者参与发表意见。2014年全国人大财经委委托上海市人大财经委电子商务法立法课题组(电子交易信息安全保障制度研究和电子支付)专家组成员。
《中国电子商务报告》(参与撰稿2006-2007,2010-2011,2013等)
《2007年上海市电子商务报告》(参与撰稿)
《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前沿》(2009,第5、7、8卷)(参与撰稿)
作品:
?? 上海证券报等媒体专栏作者、评论员。在《上海证券报》《第一财经日报》《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经营报》《法制日报》《上海律师》《中国发明与专利》等学术期刊、报纸上发表论文、专栏文章及评论等逾100篇。经常接受媒体采访或者作节目嘉宾。
社会兼职:
?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商务部电子商务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成都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校外专业实务导师。
会员资格:
??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第7-8届信息网络电子商务业务研究会副主任,上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上海市青年信息化人才协会会员。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诉讼仲裁案例:
? 经办大量知识产权、民商事纠纷及刑事案件,其中较大影响的案例有娃哈哈与达能商标争议仲裁案(娃哈哈律师团成员);2007年“中国第一股歌”《死了都不卖》著作权纠纷案,黎姿、侯湘婷肖像权纠纷案,乐视网与百视通信息网络传播权系列纠纷案,滚石诉百视通音乐著作权纠纷案,mercer域名争议投诉及诉讼案;首例域名控制权被盗引起的民事诉讼纠纷案件;上海某公司诉某公司发明专利侵权案。某香港公司诉某企业国际贸易纠纷仲裁,等。
非诉讼项目案例:
?? 腾讯公司用户协议梳理研究项目。名片全能王用户协议项目。锦江国际电商公司网站用户协议项目。某跨国公司员工商业机密侵权及专利权属纠纷处理,某公司商业机密保护解决方案。某零售连锁企业30多个商业地产项目谈判。上海某著名商标收购项目。
学术观点:
?? 刘春泉律师建议立法确立个人信息权,暂缓确立企业信息权,在个人信息保护与大数据应用之间追求适度平衡。主张建立递进式惩罚性赔偿,约束企业信息违法行为。提出电话号码、银行帐户等均应作为个人身份识别标识的法律属性予以研究。
? 国内较早(2005-2006)提出电子商务小额争议在线解决机制的系统建议,并一直在推动实施。2007年在中欧信息社会合作项目与欧盟专家交流后,建议引进电子商务冷静期制度,即目前已经实施的七天无理由退货。
联系电话:+86 21? 33771200? Email: springlaw@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