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保护不要“下雨才想撑把伞”
2017-04-0505:46:06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北京)
近日,一则维权声明搅动中国体坛。作为2017-2020年亚足联旗下12项赛事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全媒体版权持权方,体奥动力公司称,在3月28日进行的国足十二强赛伊朗队同中国队比赛中,大量新媒体平台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对赛事进行侵权盗播。
这已不是版权方第一次对体育赛事“盗播”行为宣战了。去年9月,此前的持权方乐视体育,就因某APP盗播12强赛,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体育赛事的盗播行为早就有之,令人记忆犹新的案例是,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式过后3天内,北京奥组委和国际奥委会就监测到约1600起盗播现象,其中国内有100多起。
一场体育赛事的商业价值,主要通过版权交易来体现。据统计,国际体育赛事中,版权和转播收入贡献了总收入的1/3甚至一半以上。随着体育版权竞争愈发激烈,许多知名赛事媒体版权价格一路飙升,版权购买者的运营压力也与日俱增。在这种情况下,侵权行为的频繁出现无疑让体育运营的风险进一步加大。
新媒体增加了体育赛事侵权的可能性。不同于过去媒体渠道单一、易于监测,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互联网平台浩如烟海,想要实时全面监测并非易事。况且,许多新媒体平台通过视频剪辑等方式频打“擦边球”,在国内相关立法尚不完善、体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欠缺的情况下,体育赛事版权保护成为业界的一道难题。
但技术革新造成的“副作用”并非不可解决。比如,发挥行业组织的力量,委托专业技术和法律团队,监控各类侵权行为并及时取证;通过行政举报、民事诉讼、刑事立案申请等方式,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并以此推动从制度和立法层面对体育赛事的侵权行为进行规范等,都能起到警示、惩罚的作用。
版权保护是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保护伞”,但多年来,许多企业“下雨才想撑把伞”,遇到侵权行为时才大力与盗播等行为作斗争,使整个行业陷入各自为战的局面,未就体育版权保护形成合力。同时,体育产业也缺乏“治未病”的理念。由于体育观众的版权意识较为薄弱,习惯免费从网络获取信息资源,从而导致网络盗播猖獗。因此,培养体育观众的版权意识,切断盗播行为的利益源头,也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
每年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可以预见,届时又会引起一场有关体育版权保护的热烈讨论。不可否认,体育版权保护是一项“永远在路上”的大工程,不能因“路漫漫其修远兮”,有关部门和业界就止步不前。在行进过程中,需要画出路线图,制定计划表。只有这样,才能在体育版权保护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整个体育产业也才会更加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