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评定首批15所中小学生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
2017年10月16来源:兰州日报
10月15日,记者从甘肃省知识产权局了解到,日前,经学校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兰州市第五十一中学等15所学校被评定为首批“甘肃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试点期两年。
据悉,这15所学校分别是:兰州市第五十一中学、兰州市七里河区安西路小学、兰州市城关区水车园小学、兰州市城关区华侨实验学校、兰州市第六十二中学、天水市第二中学、嘉峪关市逸夫小学、临泽县第二中学、金昌市第三中学、环县第一中学、徽县实验小学、平凉市第四中学、武威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靖远县第一中学、临夏市实验第二小学。兰州市占其中5所,为省内最多。
据了解,根据《甘肃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在试点示范期内,各试点学校将建立和健全知识产权教育工作体系,形成教有师资、学有课时、鼓励发明、激励创新的良好氛围。试点期满后,各试点学校需上报试点工作总结,由甘肃省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考核评定小组组织评审。知识产权教育工作措施有力,取得较好成效的试点学校,可申报全省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对纳入试点示范的学校,省知识产权局将给予适量的引导经费,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给予一定配套支持经费,专项用于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在同等条件下,对试点示范学校中小学生的授权专利进行优先资助,并鼓励地方酌情给予奖励。
目前,甘肃省许多学校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教育,有与小发明小创造结合,有与美术小制作结合,有与科技创新活动结合,也有与研究性课程结合,更有渗透到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教育中的。通过知识产权教育,部分学校学生与教职员工对知识产权的知晓率已达到90%以上,专利申请量逐年递升,创新方案、创造成果、创意作品大量涌现,教师、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得到了充分发挥和展现。这不仅使青少年树立起尊重和保护创造成果的意识,也培养了青少年创新品质、创新思维和自主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