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通报20起“剑网2017”典型案件 侵犯网络游戏和文字作品著作权案占六成
日期:2018-01-17来源:法制日报
国家版权局、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和公安部四部门联合开展“剑网2017”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扩大案源渠道、突出案件查办,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集中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并刑事判决、行政处罚了一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
今天,国家版权局通报了其中20起典型案件。记者发现,20起案件中,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7起,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案4起,这两项就占案件总数近六成。
网络游戏是侵权重灾区
研制一款网络游戏不容易,但非法利用别人的网络游戏赚钱却是件轻而易举的事。国家版权局公布的20起案件中,侵犯网络游戏案最多,超过三成。
上海市徐汇分局治安支队侦破的“3.2”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中,郑某盗用其所在公司开发的《航海王:启航》游戏源代码,重新生成新的游戏服务端,通过抽取游戏利润分成的方式销售给娄某。娄某开设私服游戏并在第三方网络平台“梦手游”进行游戏推广运营,涉案金额500余万元。
江苏扬州“私服村”网站就在其平台上提供《问道》游戏的私服链接。
利用他人文字作品牟利
2017年4月,根据爱思唯尔等5家境外权利人投诉线索,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对北京优阅盈创科技公司侵犯著作权案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通过其运营的“优阅外文数字图书馆系统”向公众提供侵权文字作品3万篇。2017年6月,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对其罚款40万元。
犯罪嫌疑人王某通过互联网销售盗版电子出版物,涉及时政类等电子出版物4429种,非法获利巨大。
2014年11月起,上海智器投资咨询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将45篇证券研究报告上传其租用的服务器,并通过其运营的“汇智赢家网”和“汇智赢家”APP供公众阅读,并收取费用。
在广西查处的“皮皮小说网”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案中,魏某某、覃某和陈某某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其开设的“皮皮小说”网上向公众提供侵权文字作品,并通过广告联盟非法获利72万元。
网传影视作品获利巨大
在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中,侵权人只需花上千元租用服务器,就可以向公众提供数万部影视作品侵权链接,从而获取巨额利益。
天津“吉吉影院”网站,未经权利人许可向公众提供近7万部影视作品侵权链接,日均访问量10万人次,通过广告联盟非法获利近100万元。2017年8月,秦某、胡某被天津市南开区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刑并处罚金。
广州“MTV235”网未经授权传播《战狼2》等大量影视作品,运营人汤某2018年1月被广州市文化执法总队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2.5万元,并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部门。
通过网店销售盗版物品
2017年7月,上海市虹口区公安部门在江苏警方配合下,在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查获一涉嫌侵犯著作权犯罪团伙,现场查获涉嫌盗版出版物10万余册。经查,自2016年起,章某某等人设立江苏印联公司,印制大量盗版图书并通过淘宝网店进行销售,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2017年7月,上海市奉贤区公安部门对李某某涉嫌通过淘宝网店销售盗版动漫玩具案进行调查,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现场查获涉嫌盗版模型玩具3500余个,涉案金额300余万元。(记者张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