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设立专利奖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
2017年10月02日18:17新华网
新华社郑州10月2日电(记者刘金辉)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发明创造,河南省政府近日发布《河南省专利奖励办法》,由省政府设立专利奖,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特等奖每项30万元;对特别重大的发明专利,根据其价值和影响可给予特殊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河南省专利奖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评审特等奖不超过2项,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18项,三等奖不超过25项,其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均不少于70%。一等奖每项10万元,二等奖每项3万元,三等奖每项1万元。河南省专利奖奖金由省财政列支。
获得中国专利奖的河南省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资金支持,标准参照省特等奖、一等奖。
按照规定,申报专利奖的条件包括: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国内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该专利权有效、权属明晰、法律状态稳定;专利创新性强,技术先进,对推动本领域技术进步贡献程度大,或设计新颖、富有创意,兼具装饰性和功能性,工业适用性强;已在河南省内实施并实现产业化,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专利的保护措施积极有效,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