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法院落实知识产权审判改革
日期:2019-01-17 来源:南方日报
司法机关新闻(地方法院)? “感觉终于放下了一块心头大石。”江门某饲料公司负责人池某说。2017年,池某所在公司因涉嫌侵犯注册商标权被起诉,多方查证后,法院认定池某所在企业抗辩成立,不存在侵权行为。“目前企业也正在加大力度维护知识产权保护,以免发生类似情况。”代理该案的谭坚良律师向记者透露。
刚过去的2018年,江门中院被省委政法委指定为“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广东首批实践创新项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试点单位,成为除广州知产法院、深圳中院之外的三家试点法院之一。
自2010年开始,江门两级法院就针对知识产权保护开展了一系列改革的尝试,推动部分基层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案件组成专门合议庭进行审理。目前,江门法院共有知识产权审判人员44名,审理的开平味事达调味品有限公司诉雀巢公司立体商标专用权纠纷成为“国内立体商标第一案”,侵害“无限极”商标案适用法定赔偿最高额判赔300万元,在业内都产生了很大影响。
“快审”“集中调解”突破案件数量多周期长难题
据法院公布的材料显示,2016至2018年,江门全市两级法院累计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共4365件,案件数量逐年攀升。“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数量的急剧增多,而要增强知产司法救济的便民性和时效性,解决‘周期长’就是一道必过的坎。”江门中院民三庭庭长张海疆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仅2018年上半年,新会法院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新收案高达330件;蓬江法院2018年全年新收知产民事案件605件。近两年来,江门法院审理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量急剧上升,江门出现音著协等音像作品集体管理组织或公司针对KTV、网吧等经营者使用音乐、影视作品提起新一轮大规模维权诉讼。同时,江门法院受理的商标权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及新类型案件量也有明显增长。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缺失是导致侵权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目前,针对数量众多的著作权纠纷案件,蓬江法院通过采取集中送达、调解前置等工作方式加强调解力度。2018年,蓬江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677件,其中调解、撤诉460件,调撤率达59.28%。
2018年9月,北京某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对蓬江辖区内多家KTV经营者提起诉讼,所涉侵权歌曲达百余首。上述艺术推广公司认为,起诉的KTV经营者在没有缴纳版权税的情况下,使用其公司音像作品营利,已构成侵权行为。蓬江法院集中受理上述侵权纠纷案件。
“一些KTV经营者对作品是否受著作权保护的了解不深,因此容易导致侵犯著作权情况。也有人抱有侥幸心理,直到面临高额赔偿才悔不当初。”蓬江法院民三庭庭长郭俊平说,“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维权的案件,著作权权利来源清晰,作品形式应认定,判决赔偿的标准也容易把握。为了能提高司法效能,我们对该类案件集中统一审理。”
最终,上述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通过蓬江法院与本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协调沟通,对KTV经营者的解释工作,促成权利人与KTV经营者达成协议,以调解、撤诉结案。
除加大调解力度外,推进“繁案精审,简案快审”新审判模式也是法院解决知产案件周期长的发力点之一。从2018年始,江门中院全力推进符合知识产权诉讼规律的裁判方式改革,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组建知识产权审判“快审团队”,进一步促进知产案件提效。同时,制定知产案件繁简标准和裁判文书格式,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实行审判流程便捷化、规范化、简易化。
另一方面,江门法院对具有重复侵权、恶意侵权以及其他严重侵权情节的案件依法加大惩治力度,营造不敢侵权、不能侵权的知产保护氛围。
推行“三合一”审判机制整合司法资源,统一裁判尺度
2017年10月,新会法院受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陈某等三人于2016年3月至2017年1月期间,在未经“爱普生”和“佳能”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生产并销售假冒其注册商标的墨水。经查,陈某等人共售出假冒注册商标墨水34万余瓶,销售金额约200万元。
新会法院民四庭审判员冯万常是审理该案的主办人之一,据他介绍,陈某等人假冒两种注册商标,且案件涉案金额较大,情节特别严重。按相关法律法规,陈某等人已构成刑事犯罪。“由于这是一起涉知识产权民刑交叉案件,为了避免审理民事和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官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产生不同的认识,新会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安排专门从事知识产权刑事、民事法官共同审理此案,对陈某等人处以适当的刑罚。”冯万常说。
自2017年起,江门法院针对涉知识产权案件全面实行“三合一”审判模式。据张海疆介绍,以往审理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的法官遇到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就比较头痛,由于知识产权涉及领域较广,技术性、专业性强,该类案件分别由民事、刑事和行政三个不同的部门审理,常容易出现法律适用有所局限、审判效能不高等问题。
实行“三合一”改革,江门法院扭转了这一局面。2013年,江门中院开始试行“三合一”改革,对涉及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统一组成专业审判业务庭进行审理,同时组成专门的民刑、民行综合审判庭对涉及知识产权民刑交叉、民行交叉案件进行审理。
“我们把既懂知识产权审判,又熟悉刑事案件审判和行政案件审判的法官集中起来,形成知识产权合议庭专门审理该类案件。”张海疆说,“这样既整合了司法资源,也对案件审判的法律适用标准、裁判尺度进一步统一。”
设立巡回审判站打通诉讼“最后一公里”
2017年初,新会法院在恩平市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侵权案件。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亮因非法生产销售假冒“YAMAHA”注册商标调音台,故对其判处刑罚并处罚金20万元。庭后,法官与前来旁听的相关电声设备从业者进行交流,开展普法工作。
“以前所有的知识产权案件只能在市中院提起诉讼,这对于台山、开平、鹤山、恩平等地的群众来说十分不便。”张海疆说,“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江门部分基层法院相继有了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权,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纠纷可以就近诉讼。”
目前,蓬江法院、新会法院、江海法院是江门三个具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形成了知识产权案件的相对集中管辖格局。蓬江区和鹤山市的知识产权案件由蓬江法院管辖;新会、台山、开平和恩平的知识产权案件由新会法院管辖;江海法院则管辖江海区及江门高新区的知识产权案件。“由于管辖所涉的地域范围较广,往往造成被告人出庭率低、调解难等现象,不利于化解矛盾。”冯万常说,“对此,我们在台开恩三地设立了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站,在恩平市设立江门市首个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站,反响挺好的。”
此外,蓬江法院在江门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设立驻园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联系点;江海法院制定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服务高新(江海)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还在科技孵化器产业园开设办公场所,为高新区开展知产保护提供便捷,打通诉讼的“最后一公里”。
“知识产权有无形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等特点,尤其是近年来,重大、疑难、新类型的知识产权纠纷增多,知识产权侵权途径逐步从‘线下’走向‘线上’,侵权形式更为隐蔽,证据固定难导致赔偿额仍偏低,这也是我们日常审理该类案件中面临的压力和挑战。”张海疆说,“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很难用单一的模式实现对所有知识产权类型的保护,还需要各单位、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
2016年4月,江门中院与海关、公安局、工商局、科技局建立知识产权立体保护协作机制,进一步突破信息壁垒。
对于知识产权审判下一步改革,江门中院院长陈明辉表示,要在审判改革创新上持续发力,不断破解难题,为广东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贡献江门法院智慧。(李文轩、戴惠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