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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罐火爆庭战:加多宝使“专利”招 广药指其绑架民意-智慧财产网
来源:凤凰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3-05-20 09:50:00 浏览次数:1858 次
  


在红罐包装几乎成了凉茶代名词的情况下,凉茶世纪大战的重心转入装潢权之争。 昨日上午9时,有着“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之称的加多宝与广药王老吉关于红罐外包装、装潢权互诉案,正式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加多宝和广药王老吉就包装装潢是否能与商标分离等焦点问题从早上争辩到了晚上,法庭并未在当天给出宣判结果。依照类似的案件审理情况,该案最快也要2个月后方能出一审的结果。 依照外界解读,加多宝和广药王老吉若均不让步,最终势必会有一方因此被迫弃用现有的红罐外包装。 不过,有法律界人士昨日指,此案从理论上讲也存在广东省高院最终判双方均可以用红罐的结果。 红罐成互诉焦点 庭审现场火药味十足,这是南都记者昨日在现场的直观感受,审判长多次提醒双方应友好表达本方观点和意见。 昨日的庭审其实由两个案件构成,1号案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诉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2号案则是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诉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 由于案件涉及面甚广,且双方对案件管辖存有异议,原本分别在北京和广州提起诉讼的1号案和2号案最终在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下,方才交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面受理。由此,1号案和2号案正式成为一并审理的互诉案。 广药王老吉方面,昨日当庭对其五项诉讼请求的两项进行变更,广药在放弃瓶装产品的诉讼请求的同时,还将索赔的起始时间从2012年5月10日,提前为2011年11月或12月。 在广药王老吉看来,王老吉商标与外包装不可分离,王老吉商标既已花落广药,包装同样也随之归属广药,所谓知名商品指的仍是“王老吉”,而非现在的“加多宝”。对于加多宝的侵权行为,广药不仅要求加多宝停止生产销售红罐外包装产品、销毁现有侵权产品,还提出1.5亿索赔要求。 而加多宝则认为,加多宝公司才是涉案知名商品包装装潢的权利人。红罐外包装由加多宝设计并投入多年心血打造,是“知名商标”的部分属性,即使此前“王老吉”商标已判属给广药,但外包装与商标可以分离,理应属于加多宝。 加多宝祭出“专利”招 昨日,互诉双方均在庭审过程中引述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佐证自己为红罐装潢权的合理归属。 为了从商标战败北中挽回一局,昨日加多宝代理律师频频拿“红罐设计专利”做文章。加多宝方提交的证据显示,早在1995年3月28日双方签订第一份商标许可合同后,加多宝就自主设计了红底黄字的金属易拉罐包装,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于1997年获得了专利。 加多宝认为,其他企业多用绿色作为凉茶产品的包装,鸿道集团首创将红色作为凉茶包装装潢主色,陈鸿道作为专利权人获得了红罐凉茶的外观设计专利。对方在质证时明确表示,其提交的实物是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是知名商品,还承认其生产的商品与涉案商品构成近似,容易造成误认或误购。 在加多宝方面看来,其红罐凉茶采用王老吉后人的正宗配方,口味与广药绿盒凉茶有明显区别,消费者对标有王老吉商标的绿盒与红罐两种不同凉茶产品已经形成各自对应的区分性识别习惯。 昨日的法庭辩论期间,加多宝提供了49份证据,证明红罐属于加多宝,证据大致分三类,第一类是包装装潢属于加多宝的证据,第二类是加多宝对包装培育的证据,包括宣传、赞助、捐款、促销等,第三类是加多宝认为对方产品外包装装潢侵权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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