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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斯集团诉奥克斯电梯侵权案三年终定音-智慧财产网
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2017-12-17 05:42:00 浏览次数:827 次
  


奥克斯集团诉奥克斯电梯侵权案三年终定音

2017年12月14日来源: 中国家电网 作者:薛奎

2017年10月27日,当天家电业最为轰动的事件就是奥克斯空调智能工厂落成,对于这位空调“时尚教主”人们并不陌生。鲜为人知的是,就在智能工厂正式落成的三天后,围绕着“奥克斯”与“AUX”标识,企业名称均包含“奥克斯”的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奥克斯集团)与奥克斯快速电梯(苏州)有限公司(下称奥克斯电梯公司)之间长达三年的知识产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终见分晓。

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的信息显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奥克斯电梯公司侵犯了奥克斯集团对涉案商标“奥克斯”与“AUX”享有的专用权,使用“奥克斯”字样作为企业名称、使用www.auxlift.com作为网络域名对奥克斯集团构成不正当竞争,须停止使用“奥克斯”与“AUX”字样及“www.auxlift.com”域名,并赔偿奥克斯集团经济损失与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

三年前对簿公堂

中国家电网了解到,奥克斯集团初创于1986年,当时25岁的郑坚江承包濒临破产的龙观钟表零件厂开始创业,2001年6月正式发展成为宁波奥克斯电子实业有限公司,2003年11月更名为宁波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同年12月更名为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横跨电力、家电、通讯、地产、医疗、投资等多个产业领域,奥克斯空调就是奥克斯集团最广为人知的主打产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上的信息显示,奥克斯集团于1995年12月注册第800469号“奥克斯”商标、第800471号“AUX奥克斯及图”商标和第800472号“AUX”商标,核定使用范围涉及空调、冰箱、电灯等11个品类。2006年1月,奥克斯集团取得了第5108409号“AUX”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在电梯(升降机)、洗衣机等第7类商品上。

而奥克斯电梯公司于2009年11月17日登记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电梯、电梯配件、装潢配件以及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

2014年6月,奥克斯集团发现南昌市象湖金沙大道某超市内,安装了商标为“奥克斯AUX”的自动扶梯,经核实发现该电梯的生产厂家为奥克斯电梯公司。后来,奥克斯集团又发现奥克斯电梯公司的注册域名为“www.auxlift.com”,其中”aux”与奥克斯集团的英文字号”AUX”完全相同,而且网站栏目中存在“走进奥克斯、ABOUTAUX”等表述。奥克斯集团认为,上述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于是,奥克斯集团将奥克斯电梯公司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奥克斯电梯公司停止涉案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立即销毁侵权产品或者去除侵权产品上的“奥克斯”与“AUX”标识,停止或变更使用含有“奥克斯”字样的企业名称,停止使用“www.auxlift.com”域名,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00万元及维权合理支出费用10万元。

奥克斯电梯公司答辩称,双方企业名称存在一定区别,产品属于不同类别,销售渠道与客户群体也不相同,不会造成相关公众对奥克斯公司商标和产品来源的误认,也不会导致公众对两者之间存在关联企业关系的混淆。

江苏高院维持原判

对于奥克斯电梯公司涉案标识、域名的使用行为是否侵犯奥克斯集团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奥克斯电梯公司以“奥克斯”作为其企业字号,并在其生产、销售的产品上突出使用“奥克斯”与“AUX”文字,损害了奥克斯集团的驰名商标权益;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奥克斯”字样,并在产品上突出使用“奥克斯”字号,利用了奥克斯集团基于“奥克斯”商标所产生的良好声誉来提高自身的知名度,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对奥克斯集团构成不正当竞争;奥克斯电梯公司使用的涉案域名与“AUX”商标相近似,使用该域名的网站以与奥克斯集团网站相同的栏目设置和栏目名称对奥克斯电梯公司企业和产品进行具有商业目的宣传,足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对奥克斯集团构成不正当竞争。

综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奥克斯电梯公司停止在经营中使用“奥克斯”与“AUX”标识,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奥克斯”字样,停止使用涉案域名“www.auxlift.com”,并赔偿奥克斯集团经济损失与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

奥克斯电梯公司不服一审判决,随后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审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30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奥克斯电梯公司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此外,中国家电网了解到,奥克斯快速电梯(苏州)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将企业名称变更为国新电梯科技有限公司。后来,经过一系列的投资、并购和股份改制,又于2017年1月23日将企业名称变更为国新电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链接:我国加快实施商标品牌强国战略

“现在的社会越来越注重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从事知识产权事务的律师、法务越来越吃香。”一位法律界人士告诉中国家电网,奥克斯案件只是其中的一个缩影,现在中国商标品牌领域的现状是,一方面商标注册申请量越来越多,另一方面商标、品牌维权案也急剧增加。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进入了由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转变的重要阶段。在经济转型时期,一些行业出现产能过剩,同时一部分消费需求向国外品牌溢出。因此,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已经成为提高中国企业在全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在消费升级的潮流下,发展品牌经济,有利于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企业以品牌为切入点,更容易与消费者建立信任感和品牌体验的获得感。

2017年5月2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开启自主品牌发展的新时代。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巡视员王东解读称,国务院设立中国品牌日对于强化中国设计和中国创造、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要、打击售假、造假等侵权行为等具有里程碑意义。推动自主品牌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未来将会从质量、创新、诚信、文化、人才、营销、市场等方面,培育形成一个良性的、互动的中国自主品牌生态环境。

此外,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商标品牌研究院近日发布的《2016中国商标品牌年度发展报告》(下称报告)指出,目前我国整体商标注册情况良好,经济发达地区的商标品牌发展尤为突出,但在大量注册商标中,大部分商标的品牌价值比较低,国际化程度也不高,大量的商标还需要转换成品牌和经济价值的实力,进一步提升品牌的内涵。

报告中还明确提出了我国商标品牌发展的主要方向:一是商标申请数量增加,商标品牌建设加快。二是高度重视政策保障,顶层红利持续释放。三是消费需求市场升级,开启品牌消费时代。四是探究品牌理论根源,商标战略不断深化。五是品牌行业产品细分,个性化需求加强。六是品牌数据全面展现,科技基础持续加深。七是文化自信凝聚力量,品牌内涵引领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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