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云音乐起诉腾讯音乐侵权多首歌曲版权大战升级
发稿时间:2017-08-2512:36:00来源:北方网中国青年网
据8月24日媒体报道,网易云音乐因版权问题已正式起诉腾讯音乐娱乐集团旗下酷我音乐。目前,杭州互联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刚刚起诉网易云音乐侵权的腾讯音乐,这次成了被告。从8月初发酵至今的在线音乐“第二次版权大战”,由此再次升级。
腾讯音乐旗下酷我音乐侵权网易云音乐多首热门歌曲
据了解,酷我音乐被诉是由于未经网易云音乐许可,向公众传播由网易云音乐独家享有权利的多首热门歌曲,包括《我们》(刘涛、蒋欣、王子文、杨紫、乔欣演唱)、《逆光飞翔》(许鹤缤演唱)、《错过》(苏立生演唱)等在内的《欢乐颂2》的配乐及插曲。
(《我们》在网易云音乐拥有极高热度,评论量早已过万,最高赞评论的点赞数已超过5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网易云音乐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责令被告立即停止通过其主办的网站、PC客户端、手机客户端、平板客户端及以其他任何形式的网络方式向公众传播、提供涉案歌曲,赔偿经济损失,并发布声明向原告公开道歉。
腾讯音乐三大平台屡陷侵权纠纷
2016年7月,QQ音乐与酷狗音乐、酷我音乐合并成为腾讯音乐娱乐集团,成为市场份额第一的行业老大。腾讯音乐也以推进正版化为名,不断高价抢购独家版权。但也正是这位时时将“正版化”挂在嘴边的行业老大,在近几年屡陷侵权纠纷,曾被多家版权方、数字音乐平台方起诉。
8月21日,《北京商报》一篇《版权大佬腾讯音乐娱乐集团缘何侵权不断》的文章,将腾讯音乐旗下三平台侵权的诸多行为予以披露报道。“原本是在线音乐平台中的版权大佬,与不少唱片公司达成合作,但旗下平台接连被指侵权,这无疑让腾讯音乐娱乐集团的星光有所黯淡。”《北京商报》报道表示。
据《北京商报》记者梳理,腾讯音乐娱乐集团旗下的三个平台此前已多次被指侵权。去年11月,独立音乐人Shirfine在官方微博上指出QQ音乐、酷狗音乐的侵权行为,并已通过授权律师向两个平台发出下架警告,要求所有未授权作品下架删除;今年6月,自由音乐人王轩公开表示,酷狗音乐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将20余首原创歌曲全部盗发在自己网站,侵害了自身权益。
另有媒体对历史侵权案件的梳理,2015年,酷我音乐因擅播《我是歌手》第一季、第三季视频版权内容,被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诉至法院。同年,QQ音乐因涉嫌侵权202首歌曲被网易云音乐起诉,酷狗音乐因擅播《永远的永远》、《借问众神明》、《未来》等音乐作品,被阿里音乐起诉。2016年,酷狗音乐因侵权超过700位音乐人的6000多首作品,被看见音乐提起诉讼,又因擅自使用《大时代》音乐专辑,被阿里音乐诉至法院。
(独立音乐人李志长年在微博控诉酷狗侵权)
此外,据曾跟酷狗音乐法律维权多年的独立音乐人李志微博披露,最近四五年,酷狗音乐记录在案的法律诉讼高达1885条。如果按照五年=1825天计算,平均每天都有超过1个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