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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图片产值被侵权盗版“吃”了解困钥匙在哪儿-智慧财产网
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2017-08-13 07:32:00 浏览次数:661 次
  


互联网图片产值被侵权盗版“吃”了解困钥匙在哪儿

2017年08月10日11:34:12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网

  今年最新发布的《2017年互联网产业版权发展报告》中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在互联网版权产业产值排行中,互联网图片几乎不见踪影。“互联网图片是有价值、有市场的,只是这种价值没有转化为生产力,被盗版给吃掉了。”中国版权协会驻会副理事长王自强这样评价这个尴尬的事实。

  作为创作人数最多,创作成果数量最大的领域,互联网图片行业为何盗版严重,始终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在7月27日中国版权协会主办、中国版权产业网承办的“互联网+图片版权保护与产业发展”研讨会上,来自政府管理部门、法院、学界及业界人士集聚一堂,探讨在当前互联网环境下的图片版权保护问题。

  现状:图片产值被侵权盗版“吃”了

  根据《2017年互联网产业版权发展报告》的统计,2016年中国网络核心版权产业的行业规模突破5000亿元,其中网络游戏、网络广告、网络音乐等产业行业规模有数百亿甚至数千亿元,作为互联网内容的重要一项,图片产业几乎不见踪影。

  图片产业并不是没有价值。无论是传统行业还是互联网行业,几乎每个领域都需要用到图片。视觉中国集团创始人柴继军根据普华永道的一个报告测算,中国图片合理市场空间每年应该在120亿元—130亿元。但作为这个行业唯一A股主板上市公司,视觉中国营业收入也只有5亿元,其他小型图片企业收入更少。

  图片的产值都去哪儿了?柴继军说,在图片行业,侵权的情况非常严重,“数量之多令我们惊讶。”无论是线下的户外广告、企业画册还是线上的内容平台、社交媒体平台里,都充斥着图片侵权的现象。

  前几年,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针对教科书这个领域使用摄影作品的情况进行了一次比较深入的调查。摄影协会从书店购买了300册中小学课本,调查结果超出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总干事林涛的想象。“原来我们认为教科书中使用文学作品比较多,使用摄影作品不多,但这次调查发现不是这样。”在300册包括语文、地理、思想品德等教科书中,共使用了1.8万幅摄影作品。

  “如果按照2013年国家版权局和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作品使用付酬办法》标准来推算,这1.8万幅作品每年产生的版税应该在360万元。”林涛说,这还仅仅是一个出版社出版的中小学教科书,如果把范围扩大到这个出版社出版的所有十大类教材,或者进一步扩大范围到全国所有出版社出版的所有类型教材,仅教科书一类,每年会产生多大的图片版税?这个数字不可估量。

  柴继军则对微信上的图片使用情况进行了测算。“中国有微信公众号的自媒体今年达到1700多万个,除去个人用户外还有1000多万个机构用户。即使这些机构用户中只有10%的人使用正版图片内容,如果每一家每个月支付200元费用,仅这一个行业,一年就能产生近20亿元的产值。”

  可惜的是,无论是教科书中的图片,还是微信上的图片,都没有为图片产业的产值作出贡献。“现在互联网极其发达,互联网使用的图片量远远大于传统纸媒的使用量。按照这个道理我们来推算,每年图片应该产生的版税数量是巨大的,但是都没有真正转化成生产力。图片的产值大都被侵权盗版消耗掉了,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林涛说。

  问题:版权保护意识淡薄到令人惊讶

  在其他内容行业,如电影、文学、视频等,权利人对于版权保护的意识已经生根发芽,而且在数字环境下越来越强烈,但在图片行业,权利人很多时候都意识不到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了。

  林涛在研讨会上讲了一个听起来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在做教科书图片调查时,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发现教科书中一些图片作者是摄影著作权协会会员,并且这些作者没人收到过相关稿酬。协会去征求作者意见时,有一些作者惊讶地说:“教科书使用还用付酬吗?”

  “我国《著作权法》是有明确规定的,法定许可使用的,可以不受先授权后使用的约束,但一定要为作者署名付酬。由此可见摄影师们对于图片版权意识的淡薄。”林涛说,在摄影著作权协会内部,关于摄影作品到底有没有版权的问题好多会员都有疑问。摄影作品毫无疑义是有版权的,为什么会普遍造成这么一种印象?他认为,作者没有版权意识是摄影作品版权保护令人不满意的原因之一。这方面期盼国家从法律层面加以普及。

  除了版权保护意识淡薄之外,图片版权保护的困难与图片作者太多、图片数量太大也有一定关系。王自强介绍说,在当下,由于几乎没有门槛,人人都可以成为著作权意义上图片作品的作者,只要拿起相机按下快门就能算创作,因此图片作品尤其是摄影作品是在著作权领域创作主体最多的。也正因如此,摄影作品的创作成果在数量上也是最多的,远远多于文字作品等其他类型。

  作品多、作者杂,就容易造成作品被侵权了而作者不知情的情况,甚至看到被侵权作品后,作者都意识不到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现状。“虽然《2017年互联网产业版权发展报告》中显示,图片侵权的比例是24%,排名第二,但其实图片侵权现象跟其他介质比起来不是一个量级,比24%还要高。”柴继军说。

  一个好的现象是,随着国内其他领域版权保护意识的加强,图片业版权意识也逐渐被唤醒。2017年,从业17年的视觉中国终于等到了其他行业对于图片版权的重视:视觉中国和百度、腾讯签了两个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正版图片内容。柴继军评价这件事是“非常重要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因为这些表明互联网大平台开始积极主动地进入到正版图片内容的保护阶段,柴继军认为,这说明正版图片产业发展的好时机到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杨德嘉也有类似的观点。他认为,在当下图片类案件中,由于图片作品侵权泛滥,大众没有形成意识应当去付费使用,因此存在维权人认为存在障碍,得到相应的赔偿不尽如人意等问题。但他认为,这些问题在前些年视频侵权案件爆发的时候都曾经出现过,现在我国视频行业版权保护已经进展飞速,因此尽管图片版权保护现在的道路曲折和艰难,但从趋势上来看,前途是光明的。

  建议:图片运营平台可成立联盟集体维权

  在以前的传统图片领域,无论授权、复制、发行、应用领域都面临着一些问题,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又带来了新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对互联网图片运营公司提出了建议。“一是内容管理把关一定要严格和规范。二是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版权制度,专门经营图片版权的传播与使用,这个制度要健全。三是要建立一套有效的技术保证体系和支撑平台,互联网版权技术发展至今已经没有太大难题,能做到一定的可控性。四是要建立合理和明晰的分配机制。比如一个摄影师把他的作品放到平台上后被广泛应用了,平台分成有多少?技术服务商应该分多少?对于作者应该给多少?一定要公开透明。”王野霏说。

  柴继军提议图片版权保护领域应该建立一个行业组织,能够统一发声,这样在与互联网平台方沟通时可以一起参与,而不是单独某个公司制定规则。“希望大家能统一起来,跟互联网的大平台建立日常性的沟通机制,因为数量太多了,对他们来说也是非常繁重的工作。同时行业还可以建立好的机制,能够有长效监管,建立处罚的长效机制。”

  林涛则希望能加长对于摄影作品的保护期。按照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摄影作品的版权自拍摄之后自然诞生,诞生之后保护50年。与其他作品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的时长相比保护时间较短。他说,这也是摄影界强烈呼吁的一件事。同时,他建议国家加强对于网络使用图片作品的监管,打击侵权盗版,使已经取得很好成效的“剑网行动”能够辐射到图片作品领域,使图片产业得到健康有序发展。(记者任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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