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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得阁”墨业为商标状告十家“一得阁”-智慧财产网
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2017-05-29 06:40:00 浏览次数:892 次
  


“一得阁”墨业为商标状告十家“一得阁”

2017-05-2814:28:59 来源:北京晚报(北京)

本报讯(记者林靖)“一得阁”是北京著名的老字号,可现在全国各地竟有11家企业都打着“一得阁”招牌。近日,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起诉了其他10家一得阁公司,状告这些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目前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根据原告北京一得阁墨业公司的说法,“一得阁”是由谢崧岱先生于1865年创建,1956年经公私合营改建为“一得阁墨汁厂”,后又经股份合作制、公司制改造,最终于2004年更名为“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自1984年始公司陆续获得“一得阁”系列商标注册证。此外,“一得阁”还连续多年被市工商局认定为“北京市著名商标”,2006年被商务部认证为“中华老字号”。

北京一得阁墨业公司认为,北京一得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一得阁有限公司、北京市一得阁西山书画院有限公司、禹城一得阁墨业有限公司、广饶一得阁齐笔有限责任公司、一得阁文化城(济南)有限公司、一得阁相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泾县一得阁宣纸有限公司、浙江一得阁墨业有限公司、福建一得阁文房艺术品有限公司未经原告授权、许可,擅自使用原告所有的“一得阁”商标生产、销售产品,并使用原告专有的“一得阁”商标及字号作为企业名称进行生产经营,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商标权及字号,构成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得阁墨业请求法院判令被告10家公司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名称中不得含有“一得阁”字样;判令北京一得阁文化发展公司修改网络域名,域名中不得含有“yidege”字样;判令被告10家公司及北京一得阁文化发展公司法定代表人孟某立即停止侵权,刊登声明消除不良影响,连带承担律师费及合理费用50万余元;判令北京一得阁文化发展公司、一得阁有限公司、孟某连带赔偿损失100万元;判令禹城一得阁墨业公司、广饶一得阁齐笔公司、安徽泾县一得阁宣纸公司、浙江一得阁墨业公司赔偿损失共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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