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驳回版权方诉求灿星:"好声音"按原名播出
2017-02-1207:21
核心提示:网易娱乐6月22日报道今天中午,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针对5月6日Talpa向该仲裁庭提交的《宣告式救济和禁制救济申请书》,基于6月12日全日的香港聆讯,作出明
网易娱乐6月22日报道今天中午,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针对5月6日Talpa向该仲裁庭提交的《宣告式救济和禁制救济申请书》,基于6月12日全日的香港聆讯,作出明确裁决:驳回Talpa对其拥有“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的宣告要求,驳回Talpa对临时禁制SCML/梦响(以及通过其临时禁制灿星和浙江卫视)使用“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以及制作新节目)的救济请求。
前天(6月20日),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责令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Voiceof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和相关注册商标。
对此,宣传总监陆伟表示,Talpa和我们签定的合同里著明,如双方发生争议适用英美法系解决。香港仲裁庭的裁决表明,Talpa公司不拥有“中国好声音”的中文节目名称,也不具有授权给唐德使用的权利。灿星将把这一证据提交给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复议,并等待最终的结果。
同时,灿星方也表示,香港仲裁庭的仲裁结果也表明允许灿星制作的《中国好声音》节目于今年7月在浙江卫视按原名播出。
随后,唐德方面回应称:没有听说这样的消息,Talpa在香港的诉讼不是这个内容。而且这是两个不搭界的事情,首先香港司法体系与大陆司法体系有差别;其次两个官司的原告、被告都不同,是两个独立的诉讼,没有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