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提出修改反垄断法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了解到,针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反垄断法的议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研究后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解决代表议案所提问题。
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朱列玉等32位代表认为反垄断机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足、职能分散,建议修改反垄断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研究认为,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在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协调指导下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实行分工负责的监管体制是比较适应当前反垄断工作实际的。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同意上述意见。(记者 陈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