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王双龙:知识产权价值与金融创新
原创2016-10-11王双龙强国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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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6年7月2-3日,在2016强国知识产权论坛上,王双龙处长从自己的实际经历出发,对知识产权价值与金融创新进行了学术性与幽默性并存的解读。
王双龙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市场管理处处长
发言主题:知识产权价值与金融创新
今天在强国论坛这里,代表个人观点,把一小段经历,当作一种体会与各位分享。由于经济全球化,世界各国的创新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升,专利的数量增长非常得快。大家从不同角度都会思考,这么多专利有什么用、怎么用,以及如何用得更好的问题。我认为,专利价值开发的基本方式是自己用或许可,即租给别人用。转让,是换个主体去进行价值开发。
今天的主题是知识产权价值与金融创新。我想以质押融资来表明我对有关工作的一些观点。有一句话:天下两大难事,一个是把自己的想法装进别人的脑袋,一个是把别人的钱装进自己的口袋。我认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一定程度下就是把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的工作。这几年知识产权的融资工作发展很快,但是大家清楚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逻辑吗?不少人会认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一家企业有知识产权有专利,他为了把他的创新优势转化成为发展优势,找银行,说我能不能把这个专利或专利组合质押给银行,从银行借钱。其基本意思是,当企业不还钱,或者还不起钱的时候,质权人可以拿出专利去卖,把企业欠款收回来。如果是这么认为的,就错了。因为这里面涉及几方面的问题,一个是评估及适用性问题,另一个是知识产权价值实现问题。
首先是评估,传统的评估有三种方法,成本法、市场法还有收益法,前边有几位专家已经讲过了,他们也发现不是特别好使。目前质押投融资实践中,大部分选择的是收益法。我认为当前评估在质押融资中的作用,逻辑上最大的问题是当作资产来评估,然后要把专利当作商品处置。粗略点讲,如果一个专利是一家小公司所有,他的年收益是一千万,那银行为控制风险,大致按300万贷款;但如果同一个专利是在联想,IBM手里,一年赚30个亿,那如果企业不还钱,你这个专利就可以卖10个亿?其实,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讲资产,首先要讲是谁的资产,如果用收益法,很大程度跟它的经营和变现能力有关,不是讲专利本身的价值问题,我认为这是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另外一方面,我认为一个专利脱离使用的主体而评估出来他到底值多少钱,是不现实的。上市企业信息披露,也没有做好这一点,我认为这一点跟专利本身特点有关系。任何一个专利,会因为新技术替代或自身稳定性,价值发生重大变化。我们认为,专利的价值在于第一,有用,第二,有需求。现有的资产评估评价不是发现价值,而应该是发现对价。我们认为知识产权质押应该从银行所关心的企业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去推动发展。把收益能力看作其最大还款能力,那么还款意愿怎么来呢?这就要分析专利内在使用价值,以及它这么有用的东西,与你企业的竞争优势、盈利点有什么关系。总体构成三个方面,分析企业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所以如果从这个角度出发,以后知产质押融资应该有几方面发展方向:一个是只会质押给理解知识产权价值的主体。从这几年的数据来看,担保机构的数量是越来越多的。第二个是投贷联动,把债权和股权结合起来。第三个是从单纯的知识产权走向组合质押,只要能发挥知识产权的担保增信作用都可以加强,比如提升贷款条件,由原来只能是50分不能贷款提升为60分符合贷款条件,由原来只能贷100万到能贷150万,由原来只能贷9个月到能贷12个月,由原来贷款的成本比如说9分降到7分。所以,专利价值分析越来越重要。
借用习大大前几天的讲话,“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我们的理解之所以和很多人不一样,是因为很多人忘了专利制度的初衷,我们应从责任的角度分析它的价值。比如美国驻华使馆,接触的多是中国人,但服务的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利益,责任是确认权利的最基础,权力只是影子,如果从权力的角度来确定价值,是爬到树上去找鱼。这就是我的一点体会,感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