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抄袭可比照郭敬明侵权案
2014年12月22日03:54
来源:武汉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震通讯员马迪思)“于正是否抄袭,可比照郭敬明侵权案。”昨天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行的国家知识产权智库建设研讨会上,该校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黄玉烨教授就当前热议的琼瑶告于正抄袭案发表了看法。
琼瑶指责于正的新剧《宫锁连城》抄袭了她的名作《梅花烙》,博得上百位编剧的力挺,而于正回应说是巧合,此案已于近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与网友们几乎一边倒地支持琼瑶所不同的是,黄玉烨态度谨慎,她说,著作权法只保护“表达”,不保护其背后的“创意”、“主题”、“思想”等。
她认为,不能因为两部电视剧主线和支线的相似,便断定存在抄袭行为。应以电视剧的剧本为考察对象,对人物设定和故事情节等描述细节进行比对,看是否存在实质性相似。就像北京市高级法院2005年对郭敬明侵权案的判决,之所以认定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侵犯他人著作权,是因为法院采纳了“整体上构成实质性相似”的审查标准,如果于正新剧对琼瑶剧情设计的仿效确实数量多、具体,又成体系,则将构成法律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