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销售“五粮液”宜宾4商家遭受处罚
2017-01-1418:18来源:宜宾新闻网
宜宾新闻网1月14日讯(袁泉记者郭晓娟)近日,宜宾市翠屏区工商局对4家侵犯“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家进行了立案查处,案值共计1.68万元,罚没5.17万元,没收、销毁侵权“五粮液”27瓶。
翠屏区工商局在“红盾春雷行动2017”专项行动中,大力开展以保护五粮液知识产权为重点的酒类流通行业专项整治,有效打击假冒伪劣、商标侵权等侵害白酒商标品牌行为,全面维护消费者、生产者合法权益,效果显著。
据该局经济检查大队负责人介绍,专项行动中,该局对宜宾城区南岸东区的个体户罗某销售侵权“五粮液”瓶装酒,作出23700元罚款,没收、销毁其侵权“五粮液1618”500ML瓶装酒7瓶、“五粮液”500ML瓶装酒16瓶;对位于翠屏区东城的XX有限公司,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擅自使用“五粮液”注册商标制作店面门头对外广告宣传,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位于南岸西区个体户成某销售侵权“五粮液”,作出5000元罚款,没收、销毁其侵权“五粮液1618”500ML瓶装酒2瓶、“五粮液”500ML水晶瓶装酒1瓶;对位于东区个体户兰某销售侵权“五粮液”,作出罚款3000元,没收、销毁当事人待售的侵权“五粮液”牌酒1瓶。